Friday, May 29, 2009

七天三地真愛配方(2)之婚姻等級制

七天三地真愛配方(2)之婚姻等級制E-mail
作者 堂主任 – 杜婉霞   
2009/03/10, Tuesday

 與學堂顧問解英崗牧師相聚,分享在工作中一些困難夫婦的點滴,牧師就搖頭歎息,因為他所接觸的個案中,十對夫婦有七對痛苦,其餘三對是無奈!他說:「神為信徒預備A級的婚姻,但人卻甘於B-C-D等!」聽罷覺得甚有意思,就在28/12/08的Lovers’ Cafe與學員分享。

A級婚姻 – 天作之合:行在神旨意的婚姻
神為亞當預備了生命旅途上最合適、最美麗的伴侶與他同工,夏娃在各方面都與他匹配、能共享生命、能分擔任務。神也要為你預備一個如此佳偶。

這伴侶若能與你同工,就必需與你有著同一信仰、同一心志:不論在婚姻價值觀、理財、日常大小事務都尊主為大,且婚前已能同心事奉,亦能透過事奉中的配搭與默契,享受美好的果效,並結果纍纍,榮神益人,且性格情緒也越見成熟穩定。

神是和平之君,有神同在的關係能給人一份特别祥和美滿的感覺;兩人即使在各方面有所不同,甚致看來南轅北轍,卻能協調共融;不單他倆能和諧共處,别人看著也要羨慕有神同在的甜蜜戀愛。婚姻就是將這種祝福由二人傾流向他人。正因為婚姻是人生不能錯的大事,所以由尋覓、忍耐、等候、觀察、求問、引證、到確定的過程,絕對不能馬虎了事。

B級婚姻 – 地設鴛鴦 :
明知不是神旨意,人照自己意思行,最後神也許可,卻失去上好福份,但亦過得去。

很多人等不及最好的,就一心想:只要心儀的對像是基督徒,即或僅僅信了主,就看成是神的旨意。這個對像可以是個心地善良,外表吸引,性格隨和、橫看豎看也是一個好人,在生活各方面的喜好也很夾,唯在靈命上卻未能同步,以至上帝不能大大使用你。

一般情况下多是信主多年的姊妹,嫁了個「戀愛福音」的丈夫 (即帶心儀的對像去佈道會,終見他決志信主),要不姊妹是成了屬靈的頭,催促丈夫在靈性上長進,有違聖經原意,就是作妻子的忍耐丈夫在靈程上的幼嫩,像帶孩子般陪他成長,陪他上主日學、信仰班。婚後即使他與你一同返教會,卻由於一方屬靈生命尚淺,未能當上屬靈的頭,甚至在崇拜中可能會「你有你聽道,佢就打喊路;你諗主禱文,佢就去遊魂」。

有些信主的情侶,拍拖了一段頗長的時間,卻有很多地方仍未能協調,時有哭鬧爭執,但一來因年紀漸長,恐怕遇不上另外一個,不敢毅然放棄這段關係;二來亦是真心鐘意對方,最後心頭掛著個「勇」字就結婚去;結婚時兩人已有足夠心理準備婚後要經歷一段頗漫長且艱難的磨合過程,用血和眼淚在婚姻裡成長。

又有好些夫婦二人都信主經年,但因性格各異、使命不同而未能配搭事奉,如此一來就會出現你有你事奉、我有我事奉,卻未能發揮夫婦二人同心同行的果效。同心事奉不是指相同崗位,而是相同心志。

亦有一些年青信徒太早拍拖,太早認定,太早結婚,婚前沒有被教導什麼是婚姻,為婚姻作足夠準備和周詳考慮。婚後沒有培育關係,亦因為種種原因,成長步伐不同,生活體驗不同:如身份的轉變:全職工作、半職工作、全職主婦、工作升遷、居住環境轉變等等、使被此生活的深度、濶度、視野也不同,結婚時間越久,心也相距越遠。家庭運作勉強維持了,但關係質素著實不高。以上幾種婚姻狀况都不能完成神本來對婚姻至善的美意,相當可惜。

C級婚姻 – 極難同心:不是神旨意,神也不喜悦,但如果你堅持,神就任憑你
這就是違背聖經教導,與不信的人或與一個有名無實、沒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結合。

對方可以是個一等一好人,但按聖經的標準,他卻是個死在過犯罪惡之中的人,或是一個沒有基督生命,憑己意行的掛名基督徒,這很明顯都不是神所喜悅的。即使對方不反對你的信仰,但實在對信仰沒有多大興趣;一個信徒該所看重的祈禱、讀經、靈修、事奉、使命、呼召、奉獻、聖靈感動、信仰價值等,他通通一竅不通或是不以為意;長此下去,靈命多好的信徒也會被拖跨!在軟弱時,他未能以禱告托著你;在疑惑時,他不懂以神的話堅立你;在痛苦時,他不會以神的愛安慰你;只能用他管用的方法、用他的意志去愛你;那與你同牀共枕,本該是最親密的人,卻在靈命上最不能明白你,你說有多痛苦?婚總算是結了,但離婚的意念常略過心頭,悔不當初!這等夫婦在輔導室屢見不鮮。

亦有一些表面對信仰認真卻喜歡獨斷獨行的所謂基督徒,對戀愛很是心急,認識對方日子很短,但「感覺」很强,內心被一種强烈的「幸福感」推動著以至不能不跟對方談戀愛,但其實連對方的個性、喜好、品格還未弄清楚,最後就速戰速決地糊裡糊塗結婚去;彼此了解不夠,甚至信仰不同,極難同心。

D級婚姻 – 兩者皆傷:對信徒生命具毀滅性,並且會羞辱主名,使仇敵得着攻擊的機會
這是最糟糕的一種婚姻:可以兩個都「聲稱」是信徒、或其中一方是信徒,但屬靈生命卻未見被神更新改變,性格上仍未被琢磨整頓,自我未被對付,以至在各方面都有欠成熟、欠責任感、情緒不穩、亂發脾氣、只顧自己、不能推己及人,婚前階段相處已困難重重,爭吵無數。神曾透過不同渠道多番提醒,甚至作出警告,二人卻因為種種原因仍偏執地走在一起;長此下來,婚後日夕相對只會將兩人最差的性格表露無遺,使自信、自尊、婚姻關係都受傷,甚致賠上了下一代的幸福。平日的精力已全花在工作及無休止的「爭吵、扯平、再爭吵」的循環中,實在沒有餘下多少力氣能事奉上帝。

聖經中記載一位有能力有恩賜的士師參孫,他在婚事上不單不順服神,還照著肉體的慾望來偏行己路,最終慘淡收場!

英明抉擇在你手
自由戀愛的「自由」標示人的選擇權,所以人必需為自己的選擇負責。

我相信上帝永遠有恩慈憐憫,並按衪的應許,成為我們隨時的幫助。所以即使我們已經選了B-C-D,我們仍可在這B-C-D中求神賜下恩典,扭轉情况;只要真心順服信靠主,總可以彼此都得到造就和更新,在B-C-D級别中活出最蒙恩蒙福的生活;甚至我見過有初信丈夫認真信仰,在靈程上急起直追,假以時日最終能勝任作屬靈的頭且深得妻子敬重,兩人越走越近神的心意,也得上帝的喜愛和使用,甚至可以「升級」,因為神總是給人機會,並肯定我們努力的成果。但當中許許多多的眼淚、掙扎、痛苦、磨合卻不能避免地要自己承受,那又何苦?很多人會問「那一個人是神在我生命中的旨意?」我越思考,就越發覺不是「這一個、那一個」的問題,而是你兩在一起的關係質素能否展現神設立婚姻的本來美意。

倘若你硬要在戀愛婚姻上亂來,神會很心痛,就像浪子的父親一樣:最後無奈地容讓兒子離家,在外面受苦。如果你還未結婚,就千萬别選擇B-C-D級的婚姻:對自己沒有好處、不能幫助人,也不能見證神!神要我們每個人都作門徒 (太28: 16-20)來跟隨主行人生每一步。神對門徒的要求是完全捨己,全然順服:不是神的旨意,就當拒絕。倘若門徒在婚事上偏行己路,恐怕後果嚴重:最終甚至在永恆裡喪掉了在神面前作得勝者和神應許的獎賞,因為你在婚姻上的見證騙不了人! 弟兄姊妹,切記切記!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